谢邀
我来回答下吧,作为一名汽车院校老师,深度研究新能源汽车1年多,同样也是在北方,坐标长春,给你一些建议吧。
以你目前的现状光油费就给你很大的压力,如果车是强刚需的话,那确实要考虑换新能源汽车了,就是看换混动还是电动了。
首先,混动已经很成熟,纯电动不适合所有人要有前提条件
1.是否有充电条件
如果你家里能按充电桩或者能拉插排充电(就是比较慢,随车充一小时3度电左右)最起码单位可以充电,那么电动车很适合你,特别是有私人充电桩,你会发现你拥有了一座私人加油站,直接起飞!
那你会想为什么我不可以去外面找快充呢?
首先,北方快充站点不是很多,而且还有很多坏的,充电非常不方便。最重要的是,在北方冬天的时候,你会发现用快充一点也不省钱。
到底该不该,油车换电车?
也是由于“油价大涨”的缘故;当然,这个情况应该是短期的波动,不可能持续太长时间,能等的可以再等等;
油车换电车:若是大城市区域内的,换成电动车,充电并不麻烦;若是中小城区的,最好换成混动,做事留一线,以免遇到无点的困境;
至于其他特别专业的废话就不说了,重点看个人使用环境决定!
你想多了!
囤油需要专业的存储场地、设备以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复的资格文件!
否则,满大街都是地炼厂、加油站了!
其次,从商品角度来说,低买高卖的确是赚钱的不二法门!
但是前提是我们在不考虑资金成本的前提下,首先要保证我们买在低价,卖在高价!
近期原油市场价格大跌的主要原因是受海内外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,造成的短期原油的社会需求大减。
但疫情的持续以及严重扩散甚至可能引起全球性的经济危机,这将长期影响原油需求,造成原油价格持续走低!
也就是说,虽然现在油价很低,但是我们不保证能买到相对较低的价格!
同时,由于油价长期低迷,我们也很难卖到相对很高的价格!
没有利差,我们怎么能赚钱呢?
汽油属于危险品,大量存储需要特殊的存储条件,而且涉及到消防安全,一般人是不具备这个存储条件的。而且如果存储的时间太长,汽油也容易变质造成结胶、沉淀等影响使用,特别是乙醇汽油,保质期更短,只有半个月左右。所以如果直接屯汽油是不太现实的。
另外,国家也规定居民个人或普通企业不允许私自储存和销售汽柴油,因此即使现在囤积以后价格升高要卖出去也不是太容易。
但是也不是没有办法。
可以通过在目前低油价时购买原油基金、原油期货等与原油直接关联的金融产品,在后续油价升高行情好时再卖出,就可以实现低买高卖的目的。但是这样做需要一定的金融相关知识,而且也存在一定风险。
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
并非所有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都构成犯罪。
只有【非法经营成品油】中的汽油,且情节严重的才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非法经营柴油不构成犯罪,理由如下;
1、国务院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第33条规定;“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。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。”第3条2款规定:“危险化学品目录,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、公安、环境保护、卫生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、交通运输、铁路、民用航空、农业主管部门,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、公布,并适时调整。”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《危险化学品名录》中只有汽油,没有其他成品油。因此,汽油属于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。经营汽油必须取得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2、 商务部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第3条规定:“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。”该办法对成品油的解释是:“本办法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、煤油、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、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。
3、我国《刑法》第225条规定,未经许可经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、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从以上规定不难看出,非法经营成品***为是否构成犯罪,主要看所经营物品是否属于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、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,国务院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属于行政法规。商务部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属于部门规章。因此,犯罪嫌疑人张某非法经营汽油违反行政法规,且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,构成非法经营罪;犯罪嫌疑人刘某非法经营柴油,违反部门规章,尽管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以上,不符合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,不构成犯罪,对其违法行为,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。
说到这里您明白了吗?希望能够帮到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