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国王室自称是香火永继、一脉相承的“千年国王”,据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血缘,与1000多年前的英国国王一脉相承。所以,英国王室世系都是从威塞克斯王朝计算,一共历经11个王朝。但是其中有两个非常特殊,一个是丹麦王朝,这是个外国王朝,与英国正统王室压根没有血缘关系;另一个是温莎王朝,按照英国王朝命名传统和惯例,它本来应该叫萨克森-科堡-哥达王朝。但是一战中,英国人反德情续高涨,对乔治五世的德国血统与姓氏非常不满。于是,英国王室以“温莎”作为家庭的新姓氏,取消了所有“德国式”头衔,叫温莎王朝。
英格兰第一个事实上的国王是威塞克斯家族 (The Wessex)的埃塞尔斯坦(Athelstan ),他是阿尔弗雷德大帝(Alfred the Great)的孙子,也是现在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(Queen Elizabeth II)的30代曾叔父。埃塞尔斯坦成功打败了最后一批维京入侵者,统一了整个不列颠,公元925年-939年一直统治不列颠。
西萨克森王朝(829-1016年)
英格兰曾经历过罗马帝国的统治,在罗马人撤走后,进入了小王国、小部落联盟混战的时期,到6世纪,入侵的盎格鲁—撒克逊人形成了七个王国(部落联盟)。威塞克斯王国逐渐强大起来,829年国王埃格伯特压服了其它王国,成为英格兰的共主。但与此同时,英国也进入了“恐怖的维京人时代”,遭到北欧海盗一波又一波的入侵。埃格伯特的孙子阿尔弗烈德因为成功地抗击丹麦人入侵,以及营建伦敦、组织编撰《阿尔弗烈德法典》、《盎格鲁—撒克逊编年史》等功绩而被后人尊为“大帝”(the great)。威塞克斯王朝传了15代国王,到埃德蒙二世时,终于无力抵挡丹麦人,被迫与丹麦王克努特分治英格兰。1016年埃德蒙二世死,克努特兼并了整个英格兰,开始了丹麦王朝的统治。但在1042年,威塞克斯王室后裔“忏悔者”爱德华以母系血统继承了丹麦人的王位。
法》规定 ,王位继承者必须是新***。该法确立了长子继承原则和男性优于女性原则。王位根据年长顺序传给已故国王的儿子;如无子,则传给女儿,如无子女或后裔相隔很远,则传给旁系亲属或其后裔。
英国的王位继承法规定,王位是世袭的,由国王长子继承,如果国王长子已死,则由其后嗣继承;如果长子死亡而又无后代,就由次子或其后嗣继承;国王无男性后裔,便由长女或其后嗣继承;国王子女全无,则由其弟继承,此外,除了执政王的子孙,王室的其他近亲成员也享有王位继承权。
英国的王位最早建于9世纪,在后来的1000多年里共出现过12个王朝,其中丹麦王朝和诺曼底王朝是由于异族入主英格兰而造成的,王位在同族男性成员中相传时,朝代的名称沿袭不变;王位如果传给女王的儿子,朝代的名称就会改变,新的朝代通常是根据执政王的家族姓氏或封地来命名的。
总体上讲,英国世袭贵族的继承方式取决于其产生方式。爵位可以通过传召令状(writ of summons)或《英王制诰》(letters patent)设立。
传召令状只是一个人进入议会的命令,并没有明确授予其贵族地位,其世系总是通过直系血亲继承人世袭,男性和女性。
《英王制诰》明确地设立了贵族,这份任命状规定了世系传承,通常只能男性继承人世袭,但通过特别继承人规定,可以指定其他继承人,比如女性继承人。也就是说,英国的贵族并非传男不传女,女性也有继承爵位的可能,尤其是公爵或侯爵的附属爵位中,男爵爵位经常在册封时就规定可以由女儿继承。
2004年《性别承认法》规定了跨性别者的权利,根据该法跨性别者继承爵位之后不影响任何一个贵族的世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