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熟人猥亵证明也许你们平时关系很好,在他认为是你对他有意,如果在特别的一种场合下没有其他人在场,他对你实施猥亵,如果你坚决反抗估计他很难得逞,若是他不择手段得逞了,往后就看你该怎处理这件事了,或是警告或是报警,这是的选择和权利。
主要有几方面因素,爱骂人的没见过有这待遇,只有几方面情况,1.首先是你自己年龄小时,且性格内向;2.街彷邻居都知此小孩父母有代沟;3.自己平时对男女之事不检点;4.别人传说已发生过多次。
如果已经发生,手机有录音,就到公安机关去,假装还想再来一次聊天,套近乎,然后以怎样让“对方把过程和事实认可过来”为目地,取得证据,坚决干他!
对于这个问题,谈点个人观点。一个是你和这个熟人只是熟悉 ,平时没有任何亲密举动或者经常打闹取乐行为,这次在公开场合或就你们两个人猥亵你,说明她他对你有了不良企图就要提高警惕了。
大家好,我用我个人经历来和大家分享下:“被熟人猥亵怎么办?”大家不要误会,我既没有被猥亵,也没有猥亵别人。但是发生的这件事就在我身边,且让我印象深刻。
我留学硕士毕业,第一份工作就在德国的一个企业,相关领域世界排名前三。刚去公司第一件事是有同事带我去熟悉整个企业,正好是一男一女。他们年龄比我小,应该都是25岁以内。我和他们相处的前两天我感觉他们关系非常好,经常打闹。可就在我正式进入工作角色的一周后,那个男的被单位开除。原因是性骚扰,骚扰的对象就是我上面提到的那个女同事。这两个人可以说是我来这家公司目前来讲非常熟悉的两个人。具体行为,听同事描述就是摸了下那个女同事的腿(夏天)。当时在喝咖啡的区域传出来的是有“猥亵”和“性骚扰”,以及“开玩笑”三种说法。
我因此查了下资料。猥亵行为包括:“非性行为以外的,淫秽的行为。”但是猥亵罪的成立需要满足“施暴者以暴力,胁迫,会让被害人失去意识等手段,进行猥亵行为。”这一点全世界定罪标准差不多。我查的是中文。
我看了下德语的报纸,在德国,奥地利,瑞士成年人之间的企业或人群中的性骚扰,第一次通常是警告。但是如果是猥亵的话是被企业处理直接开除。由于定罪前提,成年人熟人之间的猥亵罪定罪比例很低。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施暴者被定罪很高!
接下来说一下,被熟人猥亵该怎么办?第一,就像我上面那个女同事那样,直接报相关管理者,企业里告诉领导,不是企业找到能管施暴者的。就像上面那种行为,他突然摸了下,不存在暴力胁迫,虽然未被同意愿。但一般只能算性骚扰。
第二.如果熟人对你有暴力等手段胁迫,那需要报警。
第三.如果被害人是未成年人,一定要和亲人沟通,选择报警。
但是熟人之间大家需要掌握尺度,还有必须学会保护自己。
题主所说的熟人有多熟,是长辈?亲友?还是社会朋友?是一般猥亵还是强制猥亵?这件事可大可小,完全由被害者自己决定。理论上不管是哪种猥亵行为,不管熟人有多熟,哪怕是亲生父母,只要侵犯了你的身体,都是违法犯罪行为,都在法律的制裁范围。
但是一般实际情况比理论上复杂得多,由于对方是熟人,所以有些时候女人会碍于面子,担心将来见面尴尬,会选择沉默不声张,俗话说“做人留一线,日后好相见”。事实上,此种选择是最糟糕的选择,结果只会助长对方更加肆无忌惮的对你侵犯,今后可能会从情节轻微的一般猥亵转为强制猥亵,甚至有可能发生***事件。
猥亵行为分一般猥亵和强制猥亵,一般猥亵,主要是受治安处罚的行为。治安处罚的猥亵行为,主要是咸猪手,揩油,露阴等行为。一般讲,不具有强制性,且通常是隔衣猥亵,从部位上不能太过私密。日常比较典型的是公交车地铁上用生殖器或手蹭摸女性身体。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规定:猥亵他人的,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***身体,情节恶劣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;猥亵智力残疾人、精神病人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强制猥亵,主要是受刑法处罚的行为。强制猥亵罪行为方式上必须具有强制手段,即让被害人不能反抗,不敢反抗,不知反抗的方式。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***或者拘役。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***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