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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moadmin 热点聚焦 2024-05-18 26 0

勒布朗詹姆斯的家庭背景?

勒布朗詹姆斯妻子萨瓦娜詹姆斯

儿子布朗尼詹姆斯

勒布朗·詹姆斯出生在美国俄亥俄州阿克伦胡桃树大街的一栋房子里,他的母亲格利亚·詹姆斯当时16岁,她从来没有透露过詹姆斯的生父。詹姆斯出生后,和母亲一起住在外婆家。那是俄亥俄州阿肯山胡桃木街一栋外婆租来的老房子里,那里是贫民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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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姆斯当年进NBA时为何被誉为天之骄子?

想要知道詹姆斯当年进NBA时为何被誉为天之骄子,首先我们得了解高中时候的詹姆斯到底有多强,高中4年他3次带队获得州冠军,1次获得州亚军,场均得到24.8分8.3篮板4.9助攻,史无前例地三度入选全美第一队,也三度当选俄亥俄州篮球先生,而这些还不是最劲爆的。

更劲爆的是詹姆斯高三便出现在《灌篮》(SLAM)杂志封面上,后来又多次出现在体育画报和ESPN等杂志上,并且在其高中生涯结束时,詹姆斯母校应美国篮球名人堂之邀,将他的23号球衣送到了马萨诸塞州的篮球名人堂。

2003年詹姆斯的球探报告是这样写的:身高203cm,体重108KG,有着极其的身体素质,传球视野和传球技巧非常罕见,之前能够做到和他这样的球员只有魔术师约翰逊一人。他有着出色的中距离投篮,手感良好,有着极快的突破速度,球商高,球场组织能力强,未来不可***。

詹姆斯为什么是天之骄子,这便是原因,有身体,有球商,高中荣誉过硬,球探报告直接跟魔术师比肩,在加上媒体的炒作,天之骄子理所应当。

詹姆斯在高中时就名响美国了,他在圣玛丽高中的第二个赛季就率领球队取得了26胜1负的战绩,并入选了《今日美国》全美第一球队阵容,并且成为全美第一位入选的高一球员。连当时的奥尼尔都经常去看他的比赛,而有詹姆斯的比赛经常出现在全美直播中,吸引现场直播的记者多达上百人甚至有时侯比NBA的规模要大。如此影响力连乔丹都没做到过。

"天之骄子‘’实至名归




从开始看球就进入巅峰的小皇帝,03年至今,状态一直都是那么好,没看到过他露出疲态的样子,只见过所谓的划水詹,因为太强,总让人替他的对手担心。因为打了一整场,很有可能最后被他带走比赛,那种全力以赴后的失败才是最打击人的。虽然天赋很高,但不能忽略他的努力,再好的身体,不去打磨肯定是没办法持久的,你可以不喜欢他,但在他面前你没办法不佩服他的自律和坚持。

谢谢邀请

高中时期詹姆斯就已经名冠全美,他代表的Saint Vincent-Saint Mary高中球队连续3年成为全美第一篮球队,詹姆斯本人更是连续3次当选俄亥俄州先生和3次乔丹全明星慈善赛的MVP,如此出色的荣誉和史诗级别的身体素质早已让所有NBA球队眼红,所以媒体称赞他为天选之子。

另外詹姆斯本人背后有CHOSEN.1的纹身,译为天选之子。

一个人要想成功、成名,讲究的是天时地利人和。詹姆斯的成功是偶然中的必然,NBA刚好在那个节点上,需要树立一个篮球巨星,来维持NBA在全球的影响力。

NBA从来不仅仅是一个篮球组织,组织一些队伍打篮球比赛。它更像是一个秀场,带领全世界最好的篮球运动员,通过篮球比赛的方式,展现给全世界。并以此带来名利,所以说NBA也是名利场。一群管理层,飞舞支票带动一群高个子打比赛。

看篮球比赛,我们不仅仅是看球星,我们也需要看巨星,看他们的超级表演,看他们带来的滔天盛宴。98年之前看的是“飞人”乔丹,正是他把NBA上升到另一个高度,NBA的影响力扩展到全世界。可以这样说,有些人喜欢NBA,就是从喜欢乔丹开始的。乔丹对NBA的作用太大了,他也被称为“篮球之神”。

但“飞人”终有老去的一天,也总有飞不动的时候。1998年乔丹再次退役,NBA到了寻找另一个超级巨星的时候。安芬尼·哈达威、格兰特·希尔、特雷西·麦克格雷迪、文斯·卡特都被选为乔丹的接班人,但是都不理想。哪怕是五冠王“小飞侠”科比.布莱恩特都不太完美。

直到詹姆斯的出现,让NBA管理层兴奋不已。詹姆斯还在高中时,就已经很出名了。詹姆斯就读于圣文森特·圣玛丽高中,第二个赛季带领球队获得26胜1负的战绩,詹姆斯也入选《今日美国》全美第一球队阵容,并且成为该评选中第一位入选的高一学生。“大鲨鱼”奥尼尔大家都知道了,他也经常去学校观看詹姆斯的比赛。当时詹姆斯的一些比赛可以在ESPN2全国直播和地方付费频道上转播。

詹姆斯的出现让NBA管理层喜出望外。他们很早就与詹姆斯联系,并开始培养他,让他做乔丹的接班人。

詹姆斯于2003年当选为状元,这就不足为奇了。在选秀开始前的几个月,詹姆斯的名字就已经占据了头条,这也是此前的球员很少能够享受到的待遇。 也就是从那时开始,詹姆斯被奉为“天之骄子”,或者叫“天选之子”。他还有个外号就是“小皇帝”,当然现在该叫“老皇帝”了。

詹姆斯后来的成就,也配得上这个称号。看他获得的荣誉和无数的记录就知道了。

史上最年轻的三万分先生,骑士队史上的第一个得分王,史上最年轻的选秀状元,史上最年轻单场拿下30分,单场40分的球员 ,史上最年轻的全明星赛MVP 。2012年荣获常规赛MVP,总冠军,总决赛MVP,奥运会冠军。当然还有一个其他球员难以企及的连续八年进入总决赛的记录,可惜的是仅得了三次总冠军。

詹姆斯虽然有34岁了,但是状态依然非常好。他还会创造更多的记录。

我是湘楚风云,感谢大家的阅读。欢迎大家关注并评论。

勒布朗詹姆斯一开始是什么队的?

克利夫兰骑士队的。

勒布朗詹姆斯是天之骄子,他在2003年的NBA选秀当中被骑士队以状元签选中。

进入球队以后,他就被作为球队的绝对核心来进行培养,他也不负众望,兑现了自己的天赋。

在2007年便带领球队打进了总决赛。之后更是连续获得常规赛最有价值球员。

但是,由于多年来缺乏队友的支持,最终,詹姆斯选择远走迈阿密,追寻自己的总冠军。

你是从哪一个瞬间喜欢上NBA勒布朗詹姆斯的?

视听篮球说,这里我来说:

大概是2015年总决赛喜欢上的吧。

11年组三巨头我还是很看不起他的,一直就想看他怎么丢冠,结果司机真教他做了人,那天我整个人都很舒畅。

12—14年几乎没看球,14年输马刺倒没什么感觉,不是第一次了。

15年勇士投射大队,我是非常喜欢的。总决赛第一场,网上看直播。直播员说,勇士是联盟老大,但是有詹姆斯的球队就有无限可能。我对这言论非常不屑,不太相信老詹能在勇士主场搞出什么波澜,毕竟乐福已经伤了。

我个人是比较喜欢看对攻大战的,然而第一场比赛就打的非常墨迹,被拖到加时,好歹勇士拿下了,顺带欧文废了。

第二场,按纸面实力,骑士可以说差一大截,当时我估计勇士能赢15分以上,然而比赛打的更焦灼了,再度加时,而结果骑士赢球了,老詹赛后怒吼发泄让我印象深刻。

第三场...什么还能赢?突然间对老詹肃然起敬。我对“无限可能”这四个字有点信了。

当然后面连输三场,不影响我对老汉的崇拜,2:1的比分,他不可能不拼,上场时间和数据摆在那里。只能说伤停也是比赛一部分。老詹不像乔丹和纳什、乔丹,能提升队友能力。但是走到这一步,很难得了。现役球员中我不认为谁能做到。

16年,常规赛73胜的勇士,库里常年三节打卡,三分记录等,我还是更偏爱勇士的。总决赛没怎么看,看新闻得知比分3:1的时候,我觉得两连冠基本到手了。结果老詹一个跨栏改变了结局,也为骑士带来首冠。

从哪一个瞬间喜欢上勒布朗·詹姆斯呢?感觉不是哪个瞬间,好像是不知不觉中就喜欢了!

开始是不喜欢勒布朗的,2003年的状元秀,2003黄金一代的最强者!顶着巨大的光环,天赋异禀,有小皇帝的称号,一路打破各项最年轻记录!

但是,就是不喜欢!也许,他的打法太残暴,身体太强大,和普通人距离太远!不像艾弗森可以成为普通人模仿的对象,不像科比有着“谁知道凌晨四点洛杉矶的样子?”名言,激励着普通人去努力!

詹黑最大的吐槽就是——靠身体能打几年?

过程好像也在验证詹黑的说法,季后赛一次次铩羽而归,总决赛被马刺横扫,邓肯留下了“未来是你的”——但现在是我的!

总决赛2:4败给如日中天的诺维斯基!詹姆斯的总冠军之路越发艰辛!

直至后来2012、2013两连冠!

2014再次败给马刺!

似乎从这时候,对这个男人的看法有了一些改变!功成名就,名利双收后,仍然顶着巨大的争议回到骑士,完成对家乡的承诺!这个男人不简单!

30岁的男人对身体的要求近乎严苛,百万美元的投入,使得这个男人仍然靠身体打球,十余年不见变化!但是,他更加全能!球场统治力更加强大!

我是小Wang侃球,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。

我应该也算一名妥妥的詹密了吧,詹姆斯有很多瞬间我都很喜欢:篮球智商高、打球有技术但又简单、自律、对家人的关爱等等,但最喜欢的只有一个,借此机会我也想谈谈我为什么喜欢詹姆斯。

自从我看球以来,我对詹姆斯的喜欢一直要胜过对其他运动员的,从我初一刚刚接触篮球,身边的很多人都是口口声声“科比、詹姆斯”,那时候我就对这两人产生了比较深的印象。终于,一次偶然机会,在电视CCTV5看到了热火和马刺的比赛,那个时候好像就是2013年G6,也就是雷阿伦扳平比分的那一场。开始我并没有关注谁输谁赢,我关注的是:哇,这个人怎么能跳这么高,背影怎么这么好看这么霸气,打球简单但又有好的技术,这是我喜欢的模样,我要记住这个6号。

后来,我知道这个让我难忘的6号就是人们口中的詹姆斯。

我真正有手机,能有头有尾地关注NBA的时候是高一。慢慢地开始了解勒布朗詹姆斯的故事,从他不平凡的出世,到身处贫民窟的童年,到高中打出名气的“king”,再到骑士1.0,我能感觉到,这个男人的故事不一般,十分具有传奇性(从我所查阅的所有资料来看),这也慢慢地加深了我对他的喜欢。

在大多数人看来,他最受争议的地方是“决定一”,也就是所谓的三巨头“报团”。我对此是理解的(可能是我喜欢他的缘故,各位轻喷),因为我觉得在小城市里能把毫无知名度、战绩垫底、无人问津骑士队带到全新的高度,这对一个20几岁的青年来说,已经是付出了最大的努力了,何况在07年闯进总决赛。这里就不提摧毁“活塞五虎”的防线,力抗奥克兰魔术和凯尔特人三巨头了。

时间来到2016年,我最喜欢他的瞬间也诞生在这一年。

带着“叛徒”的名义出走迈阿密,带着“救赎”的名义来到克利夫兰,这位已经功成名就的男人,在2016年6月19号实现了那个十一年前的诺言。

“Cleveland,this is for you!”——这是詹姆斯赛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喊出的那一句心里话,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瞬间。

随着世纪之帽和欧文绝命三分的盖棺定论,终场哨声想起,他再也忍不住内心的激烈情绪,留下了那一行英雄般的热泪。那些“这座被诅咒了五十年的城市”之类的谣言,在这一刻,全都被击碎了!

我从小就喜欢篮球,小时候NBA在中国也不像现在那么有影响力,只听说过乔丹有多么的神。后来,中国长城姚明也踏上了NBA之路,NBA在中国的影响力才慢慢的扩大。但那时候年纪小,对于姚明的NBA生涯也不怎么关注。直到姚明因伤退役,并且随着自己的年龄增大,身边的人个个都在讨论NBA里面的球星,比如,科比、詹姆斯、韦德、保罗、林书豪等,那时候我就开始关注NBA,也就是说,我大概是2013、2014年左右开始真正关注NBA的。

回归主题,对于老球迷来说,勒布朗.詹姆斯是一个争议非常大的巨星,可能跟他巅峰抱团有关系。但是不可否认的是,詹姆斯确实是一位非常伟大的巨星。而我喜欢上詹姆斯是在2015年总决赛的舞台上,詹姆斯带领残阵骑士抗衡巅峰勇士。那个系列赛,詹姆斯各种疯狂表现,既当爹又当妈,以一敌五,所向披靡,孤胆英雄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,从此我便开始喜欢上他了。

詹姆斯也确实值得球迷喜欢,他在赛场上的统治力无可厚非,虽然有很多人黑他,但他对比赛的阅读能力可真是独一档,他对篮球的贡献也是非常巨大的。而场外的詹姆斯同样值得人们喜欢,好儿子、好丈夫、好父亲,好公民、慈善家等,这些身份足以证明詹姆斯的为人。

当然了,詹姆斯并不是完美的,但他的所作所为显示着——同时也正是公众极少承认的是:他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。他拥有远超人们想象的名利,但他会把时间、经历和金钱用来帮助和影响他人。名利双收的人通常会想着尽力保持自己的既得利益,或者更糟糕的是,利用已有的名利去开发更多。但詹姆斯会利用自己的平台鼓舞弱势群体,不惜得罪权贵,他关心社会事件,关心人类发展。

如今詹姆斯已经处于职业生涯的最后阶段,我们应该继续支持,一直以来,他在球场上的表现都令我们着迷。但让我们也继续期待,他在球场外如何继续发挥他的巨大影响力。对于一个靠身体吃饭的运动员来说,能做到这些事真的很值得人们为之喜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