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18米。
丹尼斯·罗德曼(Dennis Rodman),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特伦顿,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,司职前锋,绰号“大虫”(The Worm)[1]。
丹尼斯·罗德曼在1986年NBA选秀中于第二轮总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,1993年被交易至圣安东尼奥马刺队。1995-96赛季,罗德曼被交易至芝加哥公牛队,联手迈克尔·乔丹,斯科特·皮蓬组成“铁三角”组合,并于当赛季常规赛收获72胜10负的历史第2好战绩。在1995-96赛季开始到1997-98赛季,连续三年夺得NBA总冠军,建立公牛王朝。1999年加盟洛杉矶湖人队,2000年加盟达拉斯小牛队,在1999-00赛季为小牛队效力12场比赛后于2000年3月8日宣布从NBA退役。退役之后的罗德曼曾参加海外联赛,并于2006年正式宣布退役[1]。
在20年的职业生涯中,丹尼斯·罗德曼共五次夺得NBA总冠军,两次入选NBA全明星阵容,两次入选NBA最佳阵容三阵,两次荣膺NBA年度最佳防守球员,七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一阵,1994年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二阵,1991-98年间,连续七年获得NBA篮板王的称号,生涯共抢下11954个篮板,位列NBA历史篮板榜第22位,被誉为最会抢篮板的大前锋。[1]
2011年4月2日,丹尼斯·罗德曼的10号球衣被活塞队退役[2]。同年8月13日,罗德曼入选奈·史密斯篮球名人纪念堂[3]。2021年10月,罗德曼入选NBA75大巨星。
2米17。
罗德曼裸足身高1米98,体重95kg,臂展达到了2米17,站立摸高2米69,原地弹跳87cm,助跑弹跳102cm,最大助跑摸高3米7。
罗德曼是一名极具天赋的球员,尤其是他的运动能力、跑跳能力惊人。你可以看到他在场上跳来跳去而不感到疲惫,他可以从健身房跳出来,他似乎有天生的篮球嗅觉和无尽的动力,他可以在进攻端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,在篮下他可以和任何球员对抗,尽管身高上没有优势,但是他仍然可以抢下很多篮板。罗德曼在大学里打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表现,大学三个赛季场均25.7分、15.7个篮板,每个赛季都入选了全美最佳阵容,两次荣获篮板王,并且在新秀训练对抗赛中带领队友赢下比赛,并当选为MVP。罗德曼真的很有潜力。
罗德曼是属于那种大器晚成的球星。
他虽然连续七个赛季拿下篮板王,但是他的NBA生涯并不长。不像现在有些球星,18,19岁就进入了NBA,甚至还有像詹姆斯,加内特这样天赋异禀的高中毕业就被选秀进了NBA
罗德曼进***盟的时候他已经25岁了,他在NBA效力了14个赛季,所以场数上比起那些大能显然没有优势。而且这14个赛季还有很大的缩水成分,比如后两个赛季只出场了很少的次数。
还有罗德曼的生涯前期并没有多亮眼的表现,打了一段时间后才慢慢展现出他的篮板天赋的。这样去头去尾,真正高光的时间并不长。
所以他的总篮板数排在20名开在也属正常。
罗德曼是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有名的篮板怪兽。罗德曼从91-92赛季开始,连续拿了七年篮板王,一直到97-98年,他拿了最后一个篮板王之后,才结束他对篮板的统治。他的七次篮板王也是排名历史第二,仅次于张伯伦的11次,可以说是很厉害了。
但是抢篮板这么厉害的罗德曼,为什么职业生涯总篮板排行榜上面,只排到了第23位呢?
有两个原因,第一个,职业生涯不是太长。罗德曼职业生涯只有14个赛季,前后效力了五个球队。场均篮板上双的也才只有十个赛季。
其次,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的出场时间。职业生涯14个赛季,他有六个赛季的出场时间不足70场,职业生涯最后两个赛季,他的出场甚至只有23和12场。最后一个赛季是在湖人,据说离开湖人队原因是 他经常缺席训练。懒散的性格让湖人队不得不放弃他。
谢邀~~
主要有三个原因,
一是罗德曼职业生涯全勤时期比较短
二是罗德曼有几个篮板王赛季,是因为场均篮板数最高,但是出场时间较短,总数并不高
三是罗德曼时期的NBA每场产生的篮板数较早期NBA已有大幅下降,尽管罗德曼的篮板数很高,但是和上古时代的球员比,也没有优势。
下面具体来说:
首先关于罗德曼职业生涯时间的问题,罗德曼是个大器晚成的球员,在19岁之前,身高只有1米75,根本不会被篮球队看中,他也没这个心思,后来2年,身高涨了26厘米,超过了2米,才回大学继续打篮球的。这也导致了他从25岁才开始打NBA,这对美国本土球员来说,是相当晚的开始了。
而之后罗德曼的职业生涯,满打满算就只有14个赛季,其中全勤赛季只有3个,首发过80场的赛季只有一个,除了7个篮板王赛季,甚至说有的篮板王赛季,罗德曼出场的时间其实都很少。
总篮板数排在罗德曼之前的,比如邓肯,加内特,奥拉朱旺,几乎都是一进联盟就是绝对主力直到退役,职业生涯总时长也长过罗德曼。